
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曾披露了这样一起案件:某省一县公安局民警与协警违规跨省办案,将一名江苏企业家从家中带走并索取财物,迫使该企业家在途中跳车逃生并报警。一段时间以来,这样“远洋捕捞”式执法成为损害营商环境的一颗毒瘤。
这类行为将企业视为可随意“捕捞”的“渔获”,破坏了营商环境最基本的稳定预期,实质侵蚀了法治的统一和公信力。如何筑牢制度堤坝,防止公权“越界”,已成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课题。
2025年3月起,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“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”。记者从2月2日最高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开云截至2025年底,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专项监督案件1.9万余件。
超权限、超范围、超数额、超时限“查扣冻”财产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是该专项监督的重点,截至2025年底,检察机关共监督解除、返还违法“查扣冻”26亿余元。与此同时,检察机关重点依法加强对涉企人员违规采取人身强制措施的监督,米兰体育依法变更人身强制措施820余人。
最高检相关负责人披露了一起案件。某公司负责人为打击竞争对手,勾结公职人员伪造证据,指使他人报假案,致使多人被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经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纠正,涉案责任人以犯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。“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,防止以刑事手段不当干预、影响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正常经济活动。”最高检相关负责人指出。
发布会透露,为从源头上堵塞漏洞,检察机关将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、人民法院、公安机关、司法行政机关等协作配合,针对涉案财物处置这一关键环节,牵头起草关于依法加强刑事诉讼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等强制措施监督工作的意见。
检察官提示,2025年以来,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“12309中国检察网”增设“涉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专区”,明确针对“涉嫌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、涉企刑事案件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、不应当立案而立案”等10类典型情形,当事人可以通过中国检察网、微信服务号及移动客户端等多种便捷方式向检察机关反映。(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陈慧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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